李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1-12-20 11:54:05   点击数:
日前,经通辽市委批准,由通辽市纪委监委指定,霍林郭勒市纪委监委对通辽市五届党委原候补委员、通辽市政府原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原主任李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李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以及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收受他人财物;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企业主或下属所送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李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坍塌,背离初心使命,私欲膨胀,甘于被“围猎”,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通辽市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辽市委常委会审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审核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奎开除党籍处分;由通辽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清风通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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