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直击民法典如何守护你的脸面

发布时间:2025/4/9 11:11:42   点击数:
和白癜风专家在线沟通 http://pf.39.net/bdfyy/qsnbdf/190705/7277980.html
<

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民法典的一大亮点,彰显了我国社会对于人的尊重与保护,其中对于肖像权保护规范也做了充实和丰富。今天的《“大家”说法》电视公开课,我们就来说说肖像权这点儿事,先来看一个案例……

《都市报道60分》民法典如何守护你的“脸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零二十三条对姓名等的许可使用,参照适用肖像许可使用的有关规定。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南开法院法官赵贺营:

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对保护肖像权做出了特别规定,为社会生活和司法实践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引。同时,民法典明确将“声音权”纳入法律保护,承认了声音作为一种新型的人格利益,对自然人声音类比肖像权予以保护,这是民法典人格权编的一大亮点。相较于以往法律法规,民法典的规定更加健全,更加符合当前社会的现实需要,也让我们在司法实践中更加有法可依,裁判的尺度会更加地统一,同时也更加有利于保护公民的人格权益。

视频来源:天津电视台

制作:南开法院研究室

原标题:《民法典如何守护你的“脸面”》




转载请注明:http://www.dushibaobanben.com/nrsj/17257.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